各学院、部门: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现将2021年暑期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生7月4日考试结束,7月5日起放假,8月29日返校报到,8月30日起上课。
各校区学生7月6日16:00前离校,学生公寓7月6日下午至8月28日上午封闭,8月28日10:00开放;学生餐厅7月7日至8月27日关闭,8月28日中午起营业。
暑期留校学生须履行审批手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各单位在保质保量完成省委巡视整改、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师范专业认证任务和本单位常规工作的前提下安排轮休。专任教师7月9日起轮休,行政、服务人员7月16日起轮休;中层及以上干部8月23日起上班,行政、服务人员8月26日起上班,专任教师8月28日起上班。
3.教科研单位高温轮休时间为7月19日至8月20日,8月23日起正常上班。
4.校办企业轮休时间按企业管理办法执行。
5.8月20日召开党委常委会,8月24—25日召开第七次全委(扩大)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工作安排
1.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校区属地疫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教职工不得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离开南京市的,要履行请假手续。外出时不到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践行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等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2.做好暑期校园管控。暑期加强校园管控,留校学生尽量减少不必要外出,同时加强对外来人员管控,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3.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各单位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认真制订整改方案,全力推动整改措施落实。
4.做好评估整改工作。各单位根据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现场考察专家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全力推动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5.做好师范专业认证工作。相关部门和学院按照师范专业认证的要求,进一步对标找差、切实整改提高,做好迎接认证准备工作,确保全面符合专业认证要求。
6.做好综合考核准备。完善落实学校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方案,对照省委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全面做好迎接省考准备工作。
7.推进招生就业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和部署,依照程序、保质保量地做好各类各批次学生录取工作。有效做好2021届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工作。
8.做好相关培训工作。根据相关安排,有序开展各项培训班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安全有序。
9.做好教科研相关工作。省教科院各部门要抓紧做好有关会议筹备和课题研究,认真做好有关教材资源的开发、修订等工作。、
10.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行政机关做好暑期各项服务工作,确保校园正常有序运转。做好草场门校区三味书屋等楼宇维修改造工程,确保工程按期完成。妥善安排餐饮、水电等服务,切实保障暑期留校师生学习生活。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1年7月6日